2009年7月30日 星期四

不加審判及同理心

曾經一起生活的一位伴侶一度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(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),那時候我對精神病毫無認識,知道他不妥,但不真正明白。盡量體諒他,但和一個精神出狀況的人一起生活,那精神壓力之大,加上自己對他狀況的不理解,很多時候便也佛都有火,對他動怒生氣,和他對罵相吵。

這麼樣,現在回想,兩個人當時是互相殘殺。

血淋淋的現實。

曾經在我感覺自己被逼到牆角,狗急跳牆的時候,抓起身邊的刀子往他飛。那怒,是血紅腥紅的怒。

曾經在我極度挫折沮喪焦慮的時候,說了極傷害性的話,那說了出去收不回來的。

很多年的生命我壓抑自己的脾氣,錯覺自己沒有脾氣。是和那位伴侶的關係,讓我看見自己的殘暴兇惡。我震驚。這不是我知道的我自己。

是從那裡開始,我的生命轉變。我開始面對自己的陰暗面,繼而學習接受自己,擁抱自己,擁抱自己的陰暗面。

我想,是從那裡開始,我懂得了同理心。懂得了對人不加審判。

因為清清楚楚看見,自己的極度不可愛,自己的可惡,自己所厭惡的自己。自己的兇惡可怕陰暗。

看見,那並不是我所要的。

那只是我的成長背景,種種因素使然。

在我看見以前,我不自覺。

看見了自己的脆弱,那憤怒背後的恐懼;便看見他人的脆弱,他人的恐懼。那也不是對方自己所要的。

將心比心,同理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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