及後來不被列入這四項的「創傷後應激障礙」(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)。
「精神病」例裡的是:精神分裂症( Schizophrenia)、躁鬰症(Bipolar, 前稱Manic Depression)、憂鬰症(Depression)。
「神經症」有:強迫症(Obsessive Compulsive Disorder)、恐懼症(Phobia)。
「軀體化障礙」之被列為精神病,因由為病人的生理病痛經所有醫科檢驗,查不出病因;即病人生理上並無不妥,而推測為病人抑鬰的焦慮及憂鬰被投射於生理上,心理問題導致生理病痛,而致失眠、头痛、胸痛、腹痛、肌肉痛、疲乏无力,头晕、呼吸急促、心悸、腹胀、消化不良、腹瀉、咳嗽、行走困難、小便困難、晕厥或意識喪失等。
「人格障礙」:特定、長期僵化的思想及行為。這類疾患常因其人格和行為的問題而導致社會功能的障礙。
人格障礙被分為主要三類:
奇怪型或異常型疾患:
妄想型人格違常
類精神分裂型人格違常
分裂病型人格違常
戲劇型或情感型疾患:
反社會人格違常
邊緣型人格違常
戲劇化人格違常
自戀型人格違常
焦慮型或恐懼型疾患:
畏懼型人格違常
依賴型人格違常
強迫型人格違常
「創傷後應激障礙」:突發的天災人禍,重大的人生變化,親身經歷了恐怖和危險的事件等所造成的刺激,而這些刺激無從排解,反復出現,並在身體上或心理上出現症狀;病人可能不受控制地反復回憶事件的發生(flashback),情緒極端起落、激怒、由日常生活裡退縮、隔離(withdrawn)。